北京市禁毒科技中心房屋維修改造項目設計部分公開招標公告
2019年12月04日 15:53 來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購項目名稱 | 北京市禁毒科技中心房屋維修改造項目設計部分 | ||
品目 | |||
采購單位 | 北京市公安局本級行政 | ||
行政區域 | 北京市 | 公告時間 | 2019年12月04日 15:53 |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 2019年12月04日 09:00??至??2019年12月11日 17:00 | ||
招標文件售價 | ¥200 | ||
獲取招標文件的地點 | 北京華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豐臺區廣安路9號國投財富廣場6號樓1601室) | ||
開標時間 | 2019年12月25日 09:30 | ||
開標地點 | 北京市豐臺區廣安路9號國投財富廣場6號樓16層第三會議室 | ||
預算金額 | ¥436.000000萬元(人民幣) | ||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 |||
項目聯系人 | 業務二部 姚鈺春、姚沖、金珊 | ||
項目聯系電話 | 010-63509799-8038、8036、8034 | ||
采購單位 | 北京市公安局本級行政 | ||
采購單位地址 | 北京市東城區前門東大街9號 | ||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 85223998 | ||
代理機構名稱 | 北京華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機構地址 | 北京市豐臺區廣安路9號國投財富廣場6號樓1601室 | ||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 010-63509799-8038、8036、8034 | ||
附件: | |||
附件1 | 1203招標公告.pdf |
北京華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本級行政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現對北京市禁毒科技中心房屋維修改造項目設計部分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項目名稱:北京市禁毒科技中心房屋維修改造項目設計部分
項目編號:PXM2019_001102_000009-JH001-XM001
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業務二部 姚鈺春、姚沖、金珊
項目聯系電話:010-63509799-8038、8036、8034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北京市公安局本級行政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前門東大街9號
聯系方式:宿東超,010-65223229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北京華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聯系人:業務二部 姚鈺春、姚沖、金珊,010-63509799-8038、8036、8034
代理機構地址: 北京市豐臺區廣安路9號國投財富廣場6號樓1601室
一、采購項目的名稱、數量、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簡要技術說明:因建設北京市禁毒科技中心特別是國家毒品實驗室北京分中心的需要,須將現有建筑做改造設計。
二、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投標人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投標人必須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記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
(3)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本項目不得轉包、分包。
三、招標文件的發售時間及地點等:
預算金額:436 萬元(人民幣)
時間:2019-12-04 09:00 至 2019-12-11 17:0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北京華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豐臺區廣安路9號國投財富廣場6號樓1601室)
招標文件售價:¥2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標文件售價總和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
現場獲取,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標截止時間:2019-12-25 09:30
五、開標時間:2019-12-25 09:30
六、開標地點:
北京市豐臺區廣安路9號國投財富廣場6號樓16層第三會議室
七、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支持監獄、戒毒企業發展、促進殘疾人就業等政府采購政策。
八、其它補充事宜
答疑會及現場踏勘時間:2019年12月12日14:30(北京時間)。
答疑會及現場踏勘地點:北京市豐臺區橫道溝西街2號院6號樓。
領取招標文件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1)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等證明文件(須加蓋本單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3)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須加蓋本單位公章)。
公告期限:5個工作日